一、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长沙金钟美墅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金洲凤凰谷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沙金钟美墅湾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湖南长沙宁乡市金洲大道
2.3 项目面积:本次招标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三、 招标范围
3.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
按甲方提供的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所有内容。承包内容包括下列事项:地下室及地下室以上的建筑、结构、装修、水电、通风工程(仅指土建部分)等;
3.2不包含:
(1)甲方另行指定的二次装修工程;
(2)土石方工程(除基础承台土石方外);
(3)楼宇智能化工程;
(4)所有电梯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验收工程;
(5)电话、有线电视、宽频网工程;
(6)燃气系统工程(含室内、室外)、燃气自动抄表系统;
(7)人防安装工程(设备部分)及其预埋铁件,穿墙人防套管;
(8)配电房高低压配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高压进线电缆;
(9)发电机组购置、安装及环保工程;
(10)消防、通风、空调工程;
(11)信报箱的制作及安装;
(12)地下室二次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
(13)入户大堂装修;
(14)防火门工程;
(15)白蚁防治工程;
(16)铝合金门窗、栏杆、百叶、入户门、首层入户大堂的二次装修,公共部位二次装修及商业部分的公共部分二次装修工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2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高层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别墅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总开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且具备良好的综合财务实力及履约能力,并按中表面积缴纳100-200元/㎡履约金;
五、其他重要要求
5.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
5.2中标人需垫资施工至项目预售开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3湖南省内按《湖南省2014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工程定额子目缺项可参照湖南省其它相应定额含量,单价按2014进行换算)按湖南省湘建价[2016]160号一般计税法,费用全取。销项税额税率计费按《湘建价(2019)47号》执行;
5.4人工费计取按湘建价〔2017〕165号文件执行(最低工资单价+综合工资单价)/2=平均工资单价计算。即便与以后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厅发布新的人工工资标准相冲突,也不做调整;
5.5按工程总造价下浮按税后造价下浮不低于8%为最终工程结算价。